定点采购制度在全国各地已实行多年,所取得的最有说服力的成绩就是采购时效性明显提高,即要即买式的供货渠道极大地满足了采购人的需求,减少了采购机构无休息的零星重复采购频次。然而这项制度的缺陷也是有目共睹的,如价格欺骗与居高不下,质量以次冲好、肆意突破定点项目范围、优惠率形同虚设、处罚措施短缺等,各地普通存在重定点采购、轻后期管理等问题,目前社会上对定点采购制度、定点单位声誉等方面不满情绪有所提高,认为这是采购机构对集中采购制度的放任自流,或者是对定点单位不加强管理所致。定点采购管理究竟难在何处,笔者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一、管理体制不健全,舍不得力量投入。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凭空而断,任性而为,只能导致管理上的混乱。各地不少采购部门未配备专业管理力量,定点采购单位管理与货物、工程管理混在一起,对定点采购管理重视不够。定点采购其实是范围较广的零星采购的汇总,是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分散基础上灵活运用,一般一年一定,采购金额大体与货物采购量持平。定点采购具有独特的即时采购、行为自由、长时间垄断等性质与特点,其间变数太多,一旦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将会使定点采购陷入混乱境地。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力量缺乏,管理规章制度缺位,管理主体模糊等是定点采购管理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采管部门都设在财政系统时,定点管理一般由采购中心组织招标定标及后期管理,定点招标如同货物工程招标一样,属于采购具体事务,由采购中心全权负责,符合法律要求。而采管分离后,监管部门认为其有管理监督权,涉及到管理事务就得由其掌握,从而对定点单位监管也顺理成章了。管理权搁置在一边不说,不管由谁来管理,都是为了搞好采购事业,现实情况是各地普通存在投入管理力量缺乏的问题:没有专职管理人员,没有管理必备的软硬件设备,缺乏系统化的信息资源,面对几百种不同品牌的定点项目,市场价格变动信息严重滞后,质量情况难以进行有效及时鉴定,管理人员专业知识难以满足定点监管的需求,工商、税务、技监、物价通力协作的良好愿望,在政府采购处于弱小地位的大背景下,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因此这项复杂而系统性管理工作有时只得无奈地被置于放任自流状态,惹起了许多是非。 二、概念模糊,定点百宝箱承载了太多的内涵,增加了管理难度。定点采购项目如汽车维修、印刷、办公用品定点涉及的项目太多,分类界限模糊,难以有效管理。办公室用品定点项目内容特多,招标过程对办公用品概念界定不明,致使后期凡是涉及到办公用品以及公务人员所用的针对办公或与办公有关的物品一律涵盖在内,定点采购项目内容随着采购人需要而被无限制地扩大。比如硒鼓,A3、A4打印复印纸,集中的目录要求进行集中采购,而单位的零星应急需求又不可能集中采购,因此统统归属于定点项目范围内,也搞挂羊头买狗肉的勾当;甚至有些单位还利用定点单位票据报销方便、合法的特性,搞起了幕后交易。一旦把后期的许多管理工作全部压在财政报销审核关上,将会明显增加其工作压力与工作难度,采购及管理部门、会计核算中心是在行政体系领导下,由于存在着领导的招呼、批示、关系网缠绕、潜在投诉压力、行风评议风险、敬业心折扣、怕得罪人情结、敷衍了事心态等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个小小的科级部门是难以承受压力之重的。定点采购看起来是不起眼的小事,而实质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是一项系统工程,折射出的是当地政府采购环境的优劣、领导人理论政策水平的高低、采购人员信心指数高低,最终反映出政府采购事业汇集点——细胞与水滴的健康和纯洁程度。定点采购的合理性就在于其零星性、分散性、小额性以及时效性,但零星、分散要有一个度,既然放任不管不符合财经纪律与政府采购精神,而面面俱到的管理也不是采购机构能胜任得了的事,定点项目的数量、质量、进货渠道、单位需求差异等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事情,定点百宝箱内承载不了过多的内容。 三、采购人“断奶综合症”以及分散自行采购的原始欲望是定点采购规范管理的一大阻力。九十年代前期,单位购买物品是自己的业务员说了算,想买即买,没有阻力,而政府采购法出台以后,各财政支出单位普遍感到了压力与不便,似乎被一根“软弱无力的绳子”捆住了手脚,不能施展自己的才能。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作为新鲜事物在稍嫌病态与表面繁华的运作中,自身实力难以得到有效培育,采购体制与采购市场处在较为混乱的整合阶段,采购工作环境有待改善,制约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因素还很多,采购工作正处在规范与放任的十字路口。采购人的影响力逐渐增加,如技术要求、资质水平的隐态歧视性的泛滥、评分办法的主观意愿,与潜在投标人暗中勾结寻租利益、以荒唐理由拒绝中标人供货、付款拖延与不及时、采购人左右评标结果、采购人掌握验收权与付款权等,在如此氛围下,采购法的有效执行面临着相当大的阻力,而且采购人的不规范行为也会随之膨胀。不能得到完善管理的定点采购形式完全释放了采购人率性而为的欲望,采购人也寻找到了一种新的精神平衡。具体表现在:一是采购范围超出定点类别。如定点办公用品单位,顾名思义是经销办公用品,但有些定点单位经营项目繁多,除办公用品外还经营电脑、家俱,采购人可以借定点单位签好的票据玩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手法,诸如电脑维修与耗材、办公用纸以及许多想要的东西都可以变换形式购买,监管部门没有这么大的精力与人力应付数量众多采购虚假行为;二是采购人购买人员不固定,缺乏统一管理条件。采购单位经办人手太多,需求复杂,定点单位成了一个货品汇集地,旧瓶中承载了太多的新鲜东西,让监管部门应接不暇。 四、定点单位有意识地就价格与质量等主要指标欺骗采购人与监督管理部门,增加管理难度。操作时在价格上玩两面手法,个人购买可以还价,尽量让买者满意地掏钱,各机关团体零星采购时,则提高市场零售价,虽然有招标时定好的优惠率,但基数的提高,优惠率变成了善意的摆设。关于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采购人更是深有体会,由于质量具有隐蔽性,有时肉眼难以直接观察出来,物品质量好坏只有在使用过程或者专业部门检测时才能发现。采购人发现问题后又怕麻烦,不能及时向采购部门报告发现的情况,错过最佳处理期,而且采购人会口耳相传的不满,负面效应很大,久而久之劣质产品的阴影一直压迫着采购单位敏感的神经。究其原因是定点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进货渠道不正,以劣质产品蒙混过关,同时又抓住“公家”购买大手大脚、缺乏追究与完善的管理体系的特点,甚至事先搞好关系,打好基础,采购人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管理部门每年只能搞几次专项检查,二次、三次已算比较多了,面对定点单位玩弄的较为隐蔽的手法,管理难度陡然增加,且质量与价格检查必须要有工商、物价、技监部门的全力支持,但作为经常性的一项工作又不可能让这些机构专业人员常设在政府采购部门,临时突击式的协助检查是不够的,政府采购定点管理部门缺乏常设的专业权威检查力量,检查的质量与效果将受到一定的限制,缺乏说服力的数据对定点单位无震动感与威慑力,致使欺骗性行为猖獗。 五、缺乏强有力的处罚措施,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管理力度。一是定标不公正,缺少说服力,定点招标工作缺乏严肃性。供应商在定点招标中获胜就意味着获得了一定期限内的市场份额,经营得好能积攒起可观的发展资本,而一旦失去了定标单位资格,也就失去了该地区机关事业团体固定的消费群体,自身的发展将会遭受极大的限制。因此供应商凭借着与官场千丝万缕的联系,总想让其帮助左右评标结果,一旦凭借谋划而达到中标的结果,说明中标人已深谙病态采购游戏规则了,还能怕小小的监督检查部门吗?二是检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流于形式。对定点单位的检查一旦缺乏制度约束力,仅凭感觉与零星处罚措施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检查部门无人员设备、无实质性处罚权、无长效管理措施等现状得不到改变,检查工作只能走走过场了事。三是被动式检查网眼大,劳民伤财,不起效果。往往是接到举报后,才搞突击式检查,只能挂一漏万,缺乏针对性。四是处罚依据不充分。根据明查暗访的情况,选取某项货物进行价格比较,以价格高低作为处罚依据明显缺乏说服力。因为类似货物产地不同,进货渠道有别,供应商利润考虑不同,劳动效率与人员素质有差异,表现在零售价格上当然就有区别了。五是检查工作缺乏系统性。对定点单位的零星销售项目的系统性检查是必要的,方式得当能全面提高定点单位的服务质量。当然必须要提到的是,当地政府对政府采购事业的重视程度决定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一切,包括对定点单位的管理在内,假如当地政府认为采购中心可能可无,不注重从场地、人员方面的投入,仅把政府采购当作摆设、出气筒,不理顺混乱不堪的政府采购环境(如强令政府机构进入招投标中心或投资服务中心,变相压缩其生存空间,削弱机构职能;中介机构强占政府集中目录内的采购份额;领导干扰开标定标;采购人左右评标结果;采购机构内部人员素质差;工作环境不顺;部门领导漠视与麻木,怕得罪人等),作为弱势群体政府采购机构怎能在监督检查中表现出“强势”呢?工商、税务、物价、技监、纪委等部门对“弱势机构”的支持是有限的,系统性的监管框架不能成形。 六、怨声载道的定点制度值得反思。定点采购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采购效率,减少采购机构的劳动强度,释放采购机构的工作活力。但由于供需双方利益互动、监督约束机制疲软、采购人自行采购欲望蠢动等因素的存在,定点采购往往变成了腐败的温床。定点采购难以管理,社会影响不好,其直接源头就是定点采购制度本身的缺陷。主要表现在:长时间垄断经营,价格与质量的暗箱操作,制度保障不力,采购人采购意识的缺陷,中标供应商欺诈行为等。定点采购制度运行至今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把采购量巨大的市场蛋糕拱手让位于“自行采购”之手,各单位零星需求是否可以汇集成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定点采购制度实行本身是不是或多或少地说明了采购机构在回避矛盾、逃避责任,以协议供货形式来改造定点采购是不是一个好的方法,值得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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